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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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导读
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,促进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,发展院校师生员工的信息技 术职业素养,创新教育教学模式,提高教学质量,再造管理与服务流程,增强学校的治理能力,提升校 园文化生活品质,拓展对外服务的范围,引领学校现代化发展,为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 能人才提供信息化支撑和保障。
前 言
当今社会,以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、5G、VR/AR、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为 代表的科技革命对人类生活、工作、学习等各个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,在教育领域数字校园已成为办 学的基本条件,特别是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已成为支撑教育教学、沟通校企合作、促进师生发展的必需环境。
教育部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正式发布《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》(教职成函〔2015〕1 号)(以下简称《建设规范》),对职业院校科学规范地开展信息化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。随着信息 技术日新月异,职业教育迅猛发展,特别是为了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》、国 务院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国发〔2019〕4 号)、教育部《教育信息化 2.0 行动计划》(教 技〔2018〕6 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教职成〔2017〕4 号)的精 神,原《建设规范》已不能满足今天的变化要求,特对此进行修订。
本次修订仍沿用“数字校园”而非智能或智慧校园,有四个方面的原因,其一是各种新技术的核心都 是数字化,“数字化”是教育信息化的基本特征;其二,与近年来有关国家教育信息化文件中关于“数字 校园”的提法保持一致性,与原《建设规范》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;其三,考虑了各级各类、不同地区 职业院校发展的差异性和不均衡特点,着重普及应用的要求;其四,智能校园或智慧校园是数字校园发 展的高级形态,是今后发展的方向。
本次修订力求适应新形势、落实新政策、顺应“互联网+职业教育”发展趋势,将原《建设规范》共 计 7 章内容扩展为 11 章,其中将原“应用服务”分为“教育教学”和“管理服务”两章,加强了职业教育教 学中信息化对产教融合办学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、实验实训与顶岗实习、职业培训等的支撑要求;将原 “基础设施”改为“支撑条件”,并将其中的一节扩展为新的一章“网络安全”,以适应当前网络风险管控的 需要;将信息化组织管理保障的相关内容从原“总体要求”中抽取出来,新设立一章“组织体系”,以便加 强数字校园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保障要求;增加一章“指标体系”,便于对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情况进行评 估。在把握职业教育及其信息化内涵的前提下,充分考虑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发展的差异性和不均衡特点, 努力使得数字校园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包容性。
修订后的规范名称改为《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旨在促进职业院校数字 校园从建设转向应用。《规范》共分为 11 个部分:引言、总体要求、师生发展、数字资源、教育教学、 管理服务、支撑条件、网络安全、组织体系、评价指标和附录。
——第 1 部分:引言。该部分说明了《规范》的适用范围、数字校园的内涵以及实施的指导思想。
——第 2 部分:总体要求。该部分说明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的意义与作用、目标与原则、内容与组 成等内容。
——第 3 部分:师生发展。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发展的内容、要求与目标, 以及数字校园实施过程中对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措施的要求。
——第 4 部分:数字资源。该部分规定了职业教育中使用的三类数字资源的要求,包括课堂与实训 室数字化教学资源(媒体素材、试题、试卷、课件、案例、文献资料、网络课程、教学工具软件 APP、 常见问题解答和资源目录索引等)、仿真实训资源(仿真实验软件、仿真实训软件和仿真实习软件等)、 数字场馆资源(职业体验馆、数字博物馆、数字艺术馆、数字科技馆、图书馆资源等),也规定了数字 资源管理与共享的要求。
——第 5 部分:教育教学。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中教育教学的要求,包含总体要求、产教融合办 学、信息化人才培养、信息化教学与培训(涉及课堂教学、实验实训、顶岗实习、职业培训、双创教育 等)、信息化教研科研、信息化教学管理与评价,旨在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体系、教学内 容以及教学管理与评价现代化,促进教学模式创新,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率。
——第 6 部分:管理服务。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中管理服务的要求,包含总体要求、一站式服务 平台、校务服务、业务管理与服务(学生管理、人力资源、财务与招标设备资产等)以及校园生活服务等,旨在推进职业院校组织变革,实现职业院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。
——第 7 部分:支撑条件。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中支撑条件的要求,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、教学 环境建设、仿真实训系统环境、平安校园和后勤服务等,旨在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支撑条件建设、保障与 服务的现代化。
——第 8 部分:网络安全。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中网络安全的要求,包括总体要求、网络安全防 护与管理、网络安全系统与设备、网络内容安全与舆情、网络安全能力建设等,旨在加强职业院校网络 空间的安全,为职业院校提供安全、稳定、可靠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环境。
——第 9 部分:组织体系。该部分规定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的体制机制和实施规范方面的要求,体 制机制包括教育信息化领导力、信息化组织机构、信息化政策与规范、信息化人力资源、信息化建设与 应用机制、运维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等,实施规范涉及数字校园规划与设计、建设与部署、管理与 维护、应用与推广、评价与反馈五个阶段的要求。
——第 10 部分:评价指标。该部分提出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评价指标体系,由一级、二级、三级指标及其观测点构成,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。高等职业学校指标体系包括 7 个一级指标、20 个二级指标和 34 个三级指标;中等职业学校指标体系包括 7 个一级指标、17 个二级指标和 28个三级指标。
——第 11 部分:附录。该部分列出了本规范引用到的其他规范文件,标注了本规范使用但并非本 规范规定的术语、符号和缩略语等,以便在本规范直接引用,不再重复定义。
本规范撰写的格式遵循国家标准 GB/T1.1-2009 中规定的层次划分及其编号规则,采用“章”“条”“子 条”和“子条下的条目”,以及段或列项的结构。本规范的每个部分根据内容的繁简程度,“段”或/和“列项” 可能会出现在“章”“条”“子条”或“子条下的条目”下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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